案例一: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
2025年5月22日,太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生一起实验室灼烫事故,造成1名教师和3名学生烧伤。
事故直接原因:实验当日天气为中到大雨,实验室窗户处于开启状态,导致室内湿度高达80%。在压铸实验中,模具内裹入的潮湿空气遇高温熔融镁合金迅速气化膨胀,加之模具底部细小硫酸镁颗粒散热不充分,引发镁合金喷溅。喷溅出的高温金属与水分反应产生氢气,在高温下发生轰燃。
人员受伤情况:2024级硕士研究生赵某某:体表60%-69%烧伤,累及三度烧伤和二度烧伤,伴有中度呼吸道烧伤及眼部烧伤。教师黄某某,右上肢及面额部混合二度烧伤(体表约5%)。2024级硕士研究生王某,面部、上肢二度烧伤,体表小于10%,并有化学性灼伤。2021级本科生曹某,上肢二度烧伤,体表小于10%。
事故间接原因与管理问题:实验室未配备安全防护头盔、高温防护服、劳保鞋等必要防护用品。对湿度等环境因素风险预判不足,未设置温湿度监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实验室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应急预案未覆盖此类事故类型,应急处置能力薄弱。教师黄某某在申请使用实验室时隐瞒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教师武某某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事故后未及时上报。
案例二:中科院反应釜爆炸事故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反应釜爆炸致一名研究生当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该名研究生未等反应釜冷却打开釜盖,釜盖在高温高压下崩弹至房顶后砸伤人,导致该学生当场去世。
这起事故都刻骨铭心地指向了以下几个实验室安全的核心原则,并在事后被反复强调:
严格遵守高压设备操作规程是铁律,“必须冷釜、常压后开釜”这一条,是用生命换来的教训。任何侥幸心理都是绝对禁止的。进行此类高风险实验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操作时,人员必须处在防爆屏障之后,并佩戴好防护装备。涉氢实验的安全等级必须提到最高,对其累积、压力、泄漏风险要有超常规的防范。课题组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设备定期检验、人员培训到位、安全监督有效。
案例三:北京某大学实验室12.26 爆炸事故
2018 年 12 月 26 日9 时 34 分,119 指挥中心接到北京某大学东校区 2号楼起火的报警,经核实,现场为 2 号楼实验室内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时,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3 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该校党委书记等 12 人被问责,研究生导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两个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解析: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该校有关人员违规开展实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案例四:泰州某大学验室爆燃事故
2018年11月11日,泰州某大学一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爆燃。强烈的冲击波将实验室大门炸飞,当时身处实验室内的多名师生受伤。官方(泰州市消防支队)通报指出,事发时师生正在实验室进行“萃取实验”。上午10时许,实验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燃,整栋楼一层的门窗几乎都被震裂,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赶到,发现现场无明火,主要是水汽和干粉烟雾。明火很快被扑灭。现场发现了约15只装有“乙醇”的白色塑料桶,部分已被烧焦变形。事故导致多名师生受伤,无人死亡。伤者被立即送往泰州市人民医院救治。据记者在医院所见,不少学生面部、双手及其他裸露部位有明显灼伤痕迹,有的双手皮肤受伤较重。
这起事故是在萃取实验过程中发生的爆燃,造成实验室严重损毁和多名师生灼伤。事故根本原因未公开,但此类事故通常与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操作规范等因素有关。统计显示,超过一半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主因是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对于实验室师生来说是重要警示。

案例五:上海某高校实验室爆炸事故
201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10 点 30 分左右,三名研究生(其中一名学生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两名学生为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在该校的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4114 合成实验室内进行氧化石墨烯制备实验。
二年级研究生做教学示范,首先在一锥形瓶中加入750ml 浓硫酸,与石墨混合,随后将 1 药匙的高锰酸钾放入;在放入之前,二年级研究生告诉两名低年级同学:可能会有爆炸的危险,结果在药品加入后,即刻发生爆炸。师生立即拨打“110”和“120”,并进行了现场处置。
事故共造成一名研究生轻伤,两名研究生重伤,2 名重伤研究生(一名二年级学生、一名一年级学生),均为男性,分别为 24 岁和 23 岁,主要因实验爆燃致化学试剂高锰酸钾等灼伤头、面部和眼睛,其中,研二学生双目失明,研一学生有失明的可能性。
事故解析:氧化法制备石墨烯是最常见一种化学制备方法,需要用到浓硫酸和高锰酸钾等强氧化剂,是一个反应剧烈且自放热反应,所以应根据相关规程操作进行。但在实验过程中,三名同学却犯了本不该犯的错误:
一是没有做好安全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如果当时戴上护目镜,就会把对眼睛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对主要反应物料高锰酸钾进行调整,却在无化学计量的情况下进行;
三是锥形瓶作为容器,不能用于后续反应的加热操作;
四是没有做实验前的风险评估,根据规程本实验需要在冰水浴中进行操作。

案例六:北京某大学12.18 氢气钢瓶爆炸事故
2015 年12 月18 日上午 10 点10 分左右,北京某大学化学系实验楼 231室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共 3 个房间起火,过火面积 80 平方米。火灾发生后,楼内师生及周边人员及时组织撒离。有校内学生称,爆炸声音如雷声一般大, 随后冒出明火和浓烟。事故造成一名实验人员死亡。
事故解析:警方称,事故系实验所用氢气钢瓶意外爆炸、起火,导致博士后孟某腿伤身亡。据了解,孟某当天所进行的实验是催化加氢实验,爆炸点距离孟博士后的操作台两三米处,氢气钢瓶底部爆炸。钢瓶原长度大概1 m,钢瓶厚度为10mm,爆炸后只剩上半部大概 40cm,可见当时爆炸威力巨大。事故发生后一周,该校化学系将 12 月 18 日设为安全教育日,警醒世人,永远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案例七:徐州某大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爆炸事故
2015 年 4 月 5 日,徐州某大学化工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致5人受伤,1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实验室承担了与“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校企合作项目“纳米催化剂元件的制备方法”。合作方在未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实验地点变更至该实验室。4月5日上午,多名学生先后在实验室做实验。中午12点30分后,研究生汪某某与企业技术员江某某进入实验室,开始进行纳米催化剂元件灵敏度测试实验。约12点40分,他们在开启甲烷混合气体钢瓶阀门时,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威力巨大,导致实验室墙体和门窗严重破坏,玻璃碎片飞出30多米远,整个气瓶被炸成至少6块。
事故直接原因为甲烷混合气体钢瓶爆炸。具体链条为:
1. 气体处于爆炸临界状态:事发前两天(4月3日),实验室负责人刘某某违规进行瓶对瓶导气,私自配制甲烷、氧气、氮气的混合气体。因压力表误差等原因,瓶内甲烷浓度实际处于爆炸极限(5%-16%)上限附近。
2. 存在点火源:在4月5日实验开启气瓶阀门时,高速气流产生的摩擦热或静电,恰好点燃了处于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体。
3. 气瓶超期服役:爆炸气瓶出厂于1972年6月,至事故发生时已超过30年的规定使用年限,材质强度下降。
这起事故暴露出该校在校企合作项目监管、危险气体管理、实验人员培训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案例八:常州某学院化工实验室发生爆炸
2014 年 12 月 4 日,常州某学院合一楼化工系顶楼实验室发生爆炸,现场一片狼藉,伤亡不详。实验人员在实验中途离开实验室去吃饭,导致一只正在加热物料的10升玻璃蒸馏瓶无人看管。因温度失控,瓶内物料发生剧烈反应,导致“冲料”爆炸。事故被明确认定为一起典型的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责任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如下:
直接原因:实验人员严重违规,在实验进行中擅自离场,导致加热实验失控引发爆炸。
根本原因:
1. 安全意识淡薄:涉事人员对高温、高压等危险实验的风险认识不足。
2. 违反安全规定:明确规定“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但涉事人员同时违反了两条规定。
3. 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导师的监督职责未能有效落实。
案例九:南京某大学废弃实验室意外爆炸事故
2013 年4 月30 日,南京某大学校内一废弃实验室拆迁施工发生意外爆炸,现场施工的4名工人2名重伤、2名轻伤,其中1名重伤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施工人员为盗卖金属构件,私自用明火(氧气瓶和液化气罐)切割实验室内的金属设备,引爆了实验室内残留的火工品(炸药)成分。该实验室建于上世纪60年代,长期进行火工品实验,设备及场所内残留有易爆物。学校原已制定安全拆迁方案,但施工队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违规进入并撬开了指定区域外的实验室。爆炸导致约40-120平米的砖瓦结构实验室完全倒塌。当时有5名工人在现场,1人自行逃出,其余4人被埋。消防人员赶到后,用手刨挖废墟,救出4名被埋工人。
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方严重违规作业,根本原因则在于校方对废弃高危实验室的看管和施工监管存在重大漏洞,未能有效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实施危险操作,最终酿成惨剧。
案例十:长沙某大学化工实验楼火灾事故
2011年10月10日中午12时59分,长沙某大学化工学院实验楼四楼发生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所幸无人员伤亡。但许多宝贵的资料被烧毁,十余年的科研数据付之一炬,给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这栋四层的楼房建于1960年,由于楼房屋顶为纯木质结构,加上四楼实验室有很多有机易燃试剂,火势蔓延十分迅速,顶层基本被烧毁,殃及几个重点实验室。
事故解析:经查明,事故是由于实验台上水龙头漏水,导致实验台下存放的金属钠等危险化学品遇水产生燃烧而引发火灾。
